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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奉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均可加入红十字会组织。
2、自觉遵守红十字会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以红十字会组织或会员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红十字会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3、会员自行组织活动必须向州(县市)红十字会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活动。如在活动中出现任何意外自行负责。
4、根据《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规定,成人会员缴纳年度会费不超过10元,青少年会员缴纳年度会费不超过5元,如会员连续两年不按期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应予以注销。
5、本须知解释权属延边州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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